我這人呢,心腸不壞,與人和善,不爭不搶。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爭的本事,沒試過,通常要爭的時候,我已經退了,不知道是不是我不喜歡和別人爭東西還是有點自命清高呢,無從而知。

我可以不和別人爭,因為要爭,那就證明,那件東西要不還不是徹底是自己的,要不就是還是別人的。這些我都不要。但,如果是我的東西,那就不叫爭了,那叫搶了,管他明搶還是暗盜,只要動我的東西,要不就是你死,要不你就不要活了。我的地盤我做主。

所以,不要惹我,惹火我了,惹得我不開心了,你也就別想悠閒過日子了。只要你不爽了,我就會很開心的了。別把我的忍讓當成理所當然或者以為我好欺負了,沒門,我只是忽略了你在我的世界的存在而已。你不彰顯出你的存在感的話,你還能好好的透明般的呆著,你偏要彰顯出你的存在感,那麼就別怪我一腳就把你踢出去。因為你的存在對我來說沒半點意義。

有些人,真的是給點陽光就覺得燦爛,給點水就能發芽了。確實,這是生存的必要條件。可惜的是,你生存錯了地方。

所以別怪我沒給你面子,面子是自己爭來的。當然,之前我也幫你留了點。可惜的是,你自己偏不要,那就別怪我把你那最後一點面子給拉下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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